下午1点,初冬的暖阳热情拥抱着大地。寿光法院田柳法庭门口,聚集着30多名菜农,喜悦伴随着阳光,在每个人的脸上雀跃。在法官的指挥下,他们有秩序地确认账目并签字……
该批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网络查控,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过程中,申请人庞某某等人经多方打听,得知张某某曾在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前,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过户给了其儿子,遂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撤销张某某转移房产的行为。
田柳法庭收到撤销权诉讼材料后,主动关联蔬菜款纠纷案件,同时联系执行局了解执行进展,后得知均未执行到位。田柳法庭决定以撤销权诉讼诉前调解,撬动解决38件蔬菜款纠纷执行案件。调解员李玉芹因熟悉案情,主动承担起诉前调解任务,她告知庞某某:若通过诉讼、执行程序处置房产,不仅诉讼风险大,而且花费时间长,建议庞某某等人通过调解解决问题。庞某某等38名菜农同意后,田柳法庭组织法官、调解员联系村委,一起上门做张某某的思想工作,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经过艰难的调解,双方终于被法官和调解员的真诚打动,决定各退一步,达成协议:张某某于协议签订当日一次性结清蔬菜欠款15万元,执行案件结案;庞某某等撤回撤销权起诉。
由普通的蔬菜买卖欠款案件,衍生出执行案件、撤销权诉讼案件……如果就案论案,孤立地、机械式司法,不仅浪费司法资源,且不利于纠纷的平和化解。寿光法院田柳法庭以多元解纷“巧妙发力”,用诉前调解使双方合手共赢,“撬动”执结38起执行案件,源头化解矛盾纠纷,潍“和”坊“安”、“合手”菜乡诉源治理与多元解纷理念在基层司法实践中落地生根。
审核:崔新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