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文化报官网迅(李小亮 臧鹏程):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高邮市被中华文学基金会授予中国“文学之乡”称号。这是继“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中华诗词之乡”“中国民歌之乡”“中国七夕文化之乡”等多项荣誉后,高邮获得的又一项“国字号”荣誉。
中国“文学之乡”是在中国作家协会的领导下,由中华文学基金会具体实施的文学公益项目,旨在通过文学品牌创建进一步繁荣当地文学创作、普及文学知识、鼓励和扶持基层文学事业建设,起到“标杆”示范作用,共同推动文学事业的发展。
今年3月高邮市正式启动创建中国“文学之乡”工作以来,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创建中国“文学之乡”作为推动文学艺术繁荣发展的重要载体,坚持全面创建、全民创建、全程创建,不断推动文学艺术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为加快建设文化与文明交相辉映的运河名城提供了强大文学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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