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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一特辑②】金声鼎振,扬帆起航!“党员政治生活馆”正式亮相!

[日期:2023-06-30]   来源:招远市检察院  作者:招远市检察院   阅读:0[字体: ]

       中华文化报官网讯(李小亮     许   辉):

       6月29日上午,招远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党员政治生活馆揭牌仪式,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勇,招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杰,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王国利,烟台市人民检察院组织教育处处长李志超,招远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姜微及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全体班子成员出席仪式,仪式由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璇主持。

       党员政治生活馆是招远市人民检察院秉持和深入打造金鼎党建工作品牌,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员模范先锋作用的现代化新阵地。分为四厅一廊五大部分,通过对“红色印记”“红色身份”“红色章程”“红色精神”进行分主题诠释,让广大党员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将红色基因融入血脉,进一步凝聚力量,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以高质量党建发展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揭牌仪式上,张璇检察长表示,党员政治生活馆不仅是“金鼎”党建新的起点,也希望能够成为社会各界了解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窗口。随后,陈勇副检察长和刘杰部长为党员政治生活馆进行了揭牌。
       揭牌仪式后,陈勇副检察长和刘杰部长一行实地参观了党员政治生活馆、检史馆、检察文化馆、“金鼎”党建工作区等场所,并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张璇检察长汇报了近年来倾力打造“金鼎”党建品牌,将业务与党建融合发展的工作情况。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建理念引领,责任引领,文化引领,不断赋予金鼎党建品牌内涵,“金”是指坚持党的领导的忠诚,金子般的火热赤诚,百炼成金的坚毅担当和“匠心独具”的精诚之心。“鼎”包含了一言九鼎的法治权威和革故鼎新的创新精神。在“金鼎”党建引领下,持续完善“金鼎头雁”“金鼎卫士”等“四金”特色党支部体系,开展“五星联创”等一系列活动,涵养干警的思想境界和争先精神,检察工作锐意进取、金声鼎振,品牌的凝聚力、融合力和影响力不断显现。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不断提档升级,先后荣获烟台市首批“基层党建示范单位”、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党建示范单位”等荣誉,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机关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切实让“金鼎”党建工作成为领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红色引擎”。
       陈勇副检察长、刘杰部长在听取汇报后,对招远检察党建业务工作一体融合发展给予了一致好评。陈勇副检察长针对下步检察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系统推广党建品牌建设,不断拓展“金鼎头雁”、“金鼎卫士”等“四金”品牌的内涵和外延;二是忠诚服务大局、服务中心,边谋划、边总结、边推进,切实提高检察履职质量和成效;三是强化市县两级院融合发展,努力实现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和自身“三个满意”。
       刘杰部长充分肯定了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党建和业务同频共振、互促互进的良好效果,希望下步能够在统筹谋划上下更多功夫、在开拓创新上下更大决心、在执行推进上用更多力气、努力成长为招远机关党建的标杆和模板。
       下一步,招远市人民检察院将以党员政治生活馆揭牌启用为契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深入推进党建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相互促进,将持续践行“立足长远、创新实干、精准监督、品质检察”的工作理念,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勇于担当,用心工作,不断开创招远检察工作的新局面,努力在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突破。
       责编:张 琳    审核:崔新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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